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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孙雷 2011年03月23日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随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临近,如何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正常推进,选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直接影响和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群法律意识。采取“广宣传”、“抓重点”和“开热线”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基层民主选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广宣传”,就是多渠道、全方面大力宣传《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加强群众的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意识;采取在人流集聚地张贴分发普法宣传材料、送法进村入户等形式,积极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专题普法活动”。“抓重点”,就是抓住针对点进行重点培训,结合往年典型的反面案例,分乡镇对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专题普法教育,提高对换届选举法律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开热线”就是开设专门咨询举报热线,直接为基层选举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和选情举报服务,真正构架起基层依法选举的贴心“桥”,增强法律宣传的实效性。

  2、出台村干部届末考核机制,加大收尾工作监督力度。针对部分村干部存在“占位置、不管事、守摊子、等换届”等不良心态,在全县推行村干部“创业回头看”活动。这项活动共分三个环节:一是对照承诺,自查自省。各村干部对照任职时的“八点承诺”进行自查自省,并撰写自查材料。二是公开述职,群评群议。召开“回头看、找差距、促整改、求发展”专题生活会,村两委成员公开述职,党员村民代表测评打分,乡镇干部当场点评。三是查找差距,边整边改。专题生活会后,由驻村干部及时向村干部反馈测评结果,要求承诺未完全兑现的村干部,针对现状拟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

  3、组织村干部离任审计,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禁止村干部开白条自批自报,规范审批手续。

  4、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民主有序推进。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于贿选、捏造事实、伪造文件等破坏选举的行为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应予以明确界定和相应处罚。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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