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秋生带领的检查组一行来我市检查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自军、副市长黄未陪同检查。
去年来,针对绍兴市和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落实,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河道沿岸垃圾清理工作及采砂管理,推进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并关注跨流域污染问题。同时,还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水环境污染,以确保水环境状况的好转。
检查组一行到长乐污水处理厂工地和南山水库进行实地检查,对我市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所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希望再接再厉,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部门合力,以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