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 安全食为先
民以食为天,安全食为先。食品安全一直备受人们关注,然而近些年,各大媒体先后曝光的一系列诸如劣质奶粉、劣质粉丝、有毒大米等等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危害到国家的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稳定。对此,市质监局围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深化工作,建立、健全、完善“四大工作机制”,以此坚守食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是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科学安排,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向食品重点倾斜,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在每年2次以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一厂一策的方法进行重点监管,对乳品生产企业严格按上级要求单独制定监管措施,使每批次产品质量得到保证;围绕“小作坊”提升要求做好提升工作,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采取政策引导、整合规范、优胜劣汰等措施,继续做好食品小作坊整规工作,实现小作坊全面提升。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后处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质量档案,并逐步把质量档案纳入整个质量安全的信用体系。
二是量化分级工作机制。一方面根据《嵊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量化评价规则(试行)》的要求,继续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动态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调整;另一方面,根据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规划进行及时的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条款,增强刚性。
三是监管责任机制。按照《嵊州市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嵊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量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乡镇、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严防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嵊州市质量安全乡镇(街道)评价考核办法》的要求,对乡镇、部门的监管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督促乡镇、部门认真履职,建立起防范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