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定于2011年4月2日起开始,实施以为清明扫墓期间森林防火为目的的火箭人工增雨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11年4月2日—2011年4月10日。
2.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贵门(柏春坑)、王院(流沙)附近为作业点,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3.作业使用设备:WR—98型人工增雨火箭。
4.如果发现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5.意外情况请与市人影办联系。
人影办联系电话:83107975 13967515197
人影办地址:嵊州市安平东路38号气象局内
嵊州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