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新规锁定重点领域
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作为江苏省节能降耗的“新规”,对“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的节能工作做出了细致的规划。
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建立完善产业转型升级倒逼机制和能源消耗预测预警机制,加强能源消费及生产运行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好能耗过快增长源头关。对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全面排查落后产能,下达各地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确保按时关停。
进一步推动技术节能。编发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指南,选择一批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创建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创新型和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化应用。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锅炉(窑炉)、电机系统、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大型企业能源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在推广节能新技术、促进节能改造方面的重要作用,运用省级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管理。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节能行动,指导、督促企业以能效对标达标为重点,明确“十二五”节能目标,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闫艳 高杰 李莉 范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