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局长刘明
1.确保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加快推进38项实施性项目,完成投资34.76亿元;推进2011年绍兴市13项实施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0.44亿元;推进12项绍兴市三年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4.59亿元。实现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省级及以上计划盘子10只。对用地数量比较大的环城线、黄泽江整治项目争取列入省级重点项目,争取戴帽指标1000亩。做好项目包装,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2000万元。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提前率达到100%。
3.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中心镇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增幅不低于绍兴市平均水平,推动“扩权强镇”,各中心镇在绍兴市排名中争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