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嵊州市各单位党员干部们正在填写《非法交易土地、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自查登记表》。这是该市开展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交易土地、违法违规建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其中一项内容。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将针对嵊州市所有党员干部,重点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组织申报参与非法交易土地、违法违规建筑的情况,并在5月31日前自觉执行相关部门处理决定的,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查实参与非法交易土地、违法违规建筑的,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全额退缴违法违纪所得,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拒不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和退缴违法违纪所得的,依法强制执行,并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来源: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