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实“四篇文章” 提升食品添加剂监管水平
目前,全市在生产的有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9家,涉及26个小行业,其中高风险企业19家,中风险企业53家,低风险企业17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3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家,小作坊9家。在用食品添加剂共计30多个品种,主要为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
由于食品企业分布较为分散,遍布全市各个乡镇(街道)、村落,有些是以农村作坊式的生产形式,而且存在季节性生产现象,导致出现监管上的盲点。
民以食为天,市质监局为保障食品安全,重点做好“四篇文章”,着力提升食品添加剂监管水平。
做好宣传发动文章
召开专题培训会议。5月10日,对全市10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负责人、技术人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题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明确添加剂适用范围和有关规定。
开辟专题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今日嵊州》的“质监之光”栏目等,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氛围,到目前止,共计刊播20余期(次)。
张贴专项整治公告。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260余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做好网络建设文章
建立一张备案网。根据当地实际建立了一张食品添加剂备案网,同时根据分类建立了三个数据库,根据许可申请单元分成炒货、豆制品、糕点、黄酒等26个单元;根据风险等级分成高、中、低风险三个类别;根据是否使用添加剂分成两类,并进行实时更新,为实时长效动态监管打下基础。
建立一张监管队伍网。该局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2010年在城东开发区设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目前已经向绍兴市质监局提出申请,在黄泽镇、长乐镇、甘霖镇、三界镇等四镇设立四个基层质监所;在乡镇层面上,建立起一支由25名乡镇干部组成的质监员;在村级层面上,该局将450余名大学生“村官”充实到质量监管队伍之中;在企业层面上,每个食品生产企业配有一名质量检验员。
建立一张社会监督网。该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作用,聘请街道、村镇群众作为信息员,负责所在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任务,在全市构筑起一道有效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同时,该局在政务网设立局长信箱,每天有专人浏览网站,畅通12365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更好地维护本市食品生产市场秩序,建设安全、放心的食品生产环境。
做好责任落实文章
按照“乡镇统一领导、站(所)牵头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企业责任落实、各方齐抓共管”的基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的工作要求,重点落实了三方责任。
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近日,按照《嵊州市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市10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主动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诚信加工食品,严格规范添加剂使用。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结合去年开展的质量安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市政府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考核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乡镇质监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乡镇的属地监管责任,严防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一方面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调查摸底,根据《嵊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量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2010年对全市7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领证企业)实施量化分级评定的基础上,按企业增减、生产条件、范围的变化,产品危险等级等情况开展实时动态监管;另一方面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督促整改隐患15条,并对一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做好机制建设文章
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精细化管理办法和机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规范使用,规范管理,规范标准的长效机制,并且根据产品风险情况,建立分级分类长效监管机制,对乳制品企业(一景乳业)等高风险企业,还建立了一厂一策、一品一策的监管机制,筑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这条底线。
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修改完善《嵊州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进一步落实日常巡查、监督抽查、许可证年度报告审查、加严检验等日常监管制度,特别是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共享。
进一步深化评价考核机制。一方面,按照《嵊州市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对企业实施实时监管、考核;另一方面,按照《嵊州市质量安全乡镇(街道)评价考核办法》的要求,对乡镇、部门的监管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督促乡镇、部门认真履责,建立起防范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