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责任人的处理,区别情况、体现政策。对主动自查、及时纠正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不及时纠正的,严肃处理;对两个《办法》下发之后的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严禁借机更换公务用车。凡是提拔、交流的干部,必须优先使用单位现有车辆,严禁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新购置车辆。在《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至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重新核定编制和配备标准前,原则上暂停新购置车辆。
他强调,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不仅要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而且要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
这位负责人指出,为保证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推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