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 6月8日 周三 天晴
一场小口角,演变为两人拿起尖刀互扔,最后两人除互赔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外,其中一人还因致另一人轻伤而被判缓刑。
去年8月10日上午,某集镇菜场,丁某的车子被张某的车子挡住了,丁某便叫张某把车子拉开,结果两人言语不合,发生了口角。吵到最后,丁某拿起一块砧板向张某扔过去,张某也不示弱,随手拿起肉摊上的一把尖刀向丁某扔过去,扔中了丁某腹部。丁某见状,也从肉摊上拿起一把提刀向张某扔过去,致张某左手臂处受伤。
两人随后各自去医院治疗。经鉴定,张某左手臂伤势达到轻伤。今年3月,丁某和张某民事部分的互赔履行完毕,但由于张某伤势达到轻伤,丁某还需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近日,经法院判决,丁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记者感想:车子挡路,事情实在是小,但“小不忍则乱大谋”,结果小事变成大事。“退一步海阔天空”,碰到这类事,请多想想这句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