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在上涨,工资须跟上。昨天,江苏省人社厅与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发布《2011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明确今年企业职工的工资至少涨6%。
企业效益差也应加工资
《通知》明确,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15%,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6%-8%,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线。
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下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如果因生产经营状况执行工资增长下线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向职工和工会说明情况;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
特例:垄断行业涨薪受限
记者了解到,自1996年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以来,除2009年因金融危机影响外,江苏每年都发布全省工资指导线。今年之所以不设工资增长上线,是希望给那些工资水平明显偏低、增长缓慢的企业留下工资增长空间。
没了增长上线,会不会给垄断行业“钻空子”,趁机大幅增加员工工资?从省内已经先期出台工资指导线政策的城市来看,各地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了很好的限制,比如南京今年首次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市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明确规定其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不应突破工资指导线下线。
加薪向一线职工倾斜
记者注意到,《通知》特别指出,企业应运用工资指导线理顺内部工资分配关系。在职工对象上,应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工资结构上,要适度提高基本(岗位)工资在工资总额构成中的比重,发挥工资分配制度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在分配关系上,要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劳务派遣职工之间工资分配关系。
工资分配监管力度加大
《通知》还针对当前企业工资分配的实际情况提出,企业要根据工资指导线要求,综合考虑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人工成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地区、行业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科学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结构、工资水平、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等,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
《通知》还要求,各地应加大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力度。记者了解到,南京今年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了劳动保障年检,重点查处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履行工资集体合同、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不付少付加班工资及低于最低工资支付等行为。(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