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组的通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将担任清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为副省长史和平。在省政府层面上,省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物价局的“一把手”都成为工作组成员。
撤销8大类违规收费公路项目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的专项清理中,有8大类违规收费公路项目将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其中有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或者已超过批准期限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此外还有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等。
此外,对于从2004年11月1日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同样也要撤销收费。而对于2004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也要撤销收费站,其中包括: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收费站距离少于50公里需要规范
据介绍,有不少高速公路的收费属于历史原因,是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就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完成收费权转让,对于这些高速公路,本次的《清理通知》中也明确作出规定,希望进行规范,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那么哪些道路需要规范呢?记者获悉,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将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收费标准
记者发现,在本次的《清理通知》中,专门提出了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收费标准。
那么,如何降低呢?《清理通知》提出,将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完善公路计重收费办法,确保合法装载车辆通行费负担有所减轻。
分五阶段进行 11月15日整改到位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将分5个阶段进行,在调查摸底、清理核查阶段后,9月16日起将进入整改规范阶段,对审核中发现的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等各类问题,各市人民政府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省工作组办公室提出的整改意见,逐路逐项目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在2011年11月15日前整改到位。
在整改之后2011年11月16日-12月31日将进入检查验收阶段,省工作组办公室根据清理核查阶段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对各市人民政府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在自查自纠阶段上报的整改意见及措施进行逐一验收,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省工作组办公室将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并做好迎接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成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