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老话题了:市区打远光灯,大灯一亮,什么都看不清。政协委员张文江还为此写了一个提案,呼吁广大驾车者市区夜间开车请勿打远光灯
市区晚间黄金时段,往往灯火通明,车流不息。记者经过连日的观察后发现,依照我市主干道的道路照明情况,车辆是没有必要使用远光灯的。但车主们似乎十分热衷远光灯,照打不误。
前段日子夜间,记者在嵊州大道、官河路、北直街三条主干道各行驶了一趟后发现,超过80%的汽车开启了远光灯。
打远光灯 其实害人又害己
事实上,很多司机可能都经历过这样的情况:夜晚行车,迎面驶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灯光刺眼,根本看不清前方道路。还有一种情况,是行驶在你后面的车辆开着远光灯,灯光通过后视镜刺激你的眼睛,形成局部“盲区”甚至短暂“失明”,从而无法看清车身两侧的路面情况。
对此,绍兴市和嵊州市政协委员、市盛久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文江在2009年就写过一个提案,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整治这种现象。
张文江说,据他观察,市内夜间行车的司机有80%以上是使用远光灯的,即使你主动变光,对方也往往是无动于衷。
事实上,当交会的车辆均使用远光灯时,司机根本看不清前方路面情况,也难以看清两侧行走的行人,司机实际上是凭先前看到的路况在开车,一有突发事件,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是彻头彻尾的害人又害己。据张文江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或多或少与远光灯有关的占了30%至40%,且呈上升趋势。
市民对乱用灯光很反感
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他们对车辆夜晚乱用远光灯很反感,“迎面的车开着远光灯,照得人睁不开眼。”
驾驶摩托车的市民张浙锋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带着女儿行驶在北直街上,因为遇到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轿车,导致眼睛都睁不开,“差点摔倒。”
张文江对此也深有感触,他说,有不少司机不但在机动车道上开车使用远光灯,开进非机动车道时也使用远光灯。这样一来,那些骑车和走路的人,在强光的照射下,眼前往往是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到哪儿是路,哪儿又放着东西,由此造成的事故不少。
如何应对远光灯?
如果遇到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司机该怎么办?市交警大队副教导员郭叶飞支了一招:如果车辆开着远光灯迎面驶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马上转移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前方路面,同时减慢车速,这样既能避免强光直射,也能防止短暂丧失视力。
如果是后方车辆开着远光灯,那么应尽量避免做不必要的变线或者超车动作,保持直线行驶,直到能够完全确认某一侧无其他车辆时再变道行驶,以避开后面的强光。
从驾校抓起,源头治理
该怎么解决滥用远光灯的问题?张文江认为,首先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市内夜间行车不使用远光灯。他说,根据江西等省份的经验,当地政府都是直接出台文件加以规定的。另外,新闻媒体也应该加强宣传。
最重要的则是,驾驶员培训学校应明确将市内夜间行车不使用远光灯作为理论和实践考试的重点内容,从源头上保证新司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防止更多“无知无畏者”的出现。
另外,他也建议交警部门,应对市内夜间会车时仍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对张文江的建议,郭叶飞表示,市交警大队将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治理。同时,也呼吁广大驾驶员规范使用远光灯,不因恶小而为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以下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
郭叶飞表示,希望能通过本报告诉广大驾驶员,按照相关规定,下述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光灯、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