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要注意保留有关发票等证据
暑假开始,不少学生选择打短工充实暑期生活。记者在走访时发现,不少学生打暑期短工,从事的多为基础性工作,但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相关部门提醒,学生打短工时,要注意维护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以防被骗。
家住剡湖街道的张恒今年高三毕业,趁假期空闲,他应聘到市区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当记者问张恒是否和公司签订过协议时,张恒说先做一段时候再说,协议的问题他自己没有考虑过,“我只是趁着暑假来这里学习点东西而已。”
关于暑假打工是否应该签合同的问题,记者也专门采访了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张恒这样每年利用暑假打工的学生不在少数,但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支付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
如果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条款维权,雇用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要注意保留有关收据、发票以及考勤签到等资料,以便产生纠纷时用作证据。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可以明确双方权责,以便出现纠纷时有据可查。而一旦出现纠纷,学生要及时找到相关部门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