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普查对象将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两大门类,涉及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旅游景点等11个大类,63个中、小类。普查工作将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
据了解,我市自1983年第一次地名普查工作以来,已经过了28年,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城乡行政区划的多次调整等诸多因素,第一次地名普查的资料已经不能反映我市地名的现状,已经无法适应当前进行地名管理和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的要求。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丙参加动员会,并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正确认识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次地名普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地名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