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和红十字会联合出台了提高我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具体政策。今后,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有了更大的保障。
据了解,从7月1日起,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6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符合救治条件的,均可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或人力社保局提出救治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定点救治医院就医,出院后按规定予以报销和补助。
具体政策是:先天性心脏病实行单病种总额限价,总额限价内的,符合规定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75%;总额限价外的费用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予以报销。儿童白血病符合规定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75%。在医疗费用报销的同时,民政部门还将再根据患儿家庭收入情况给予医疗救助。另外,患者还可以向省红十字会在省儿童医院设立的“安童博爱救助基金”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