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是绍兴市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司法所长
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我市司法局鹿山司法所所长楼志余由于成绩突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他也是绍兴市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司法所长。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楼志余严以律己,尽心尽责,秉公执法,作出了极不平凡的成绩。
楼志余从事司法工作以来,上千件民间纠纷,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他每年都要接待矛盾纠纷当事人350人次左右,直接调处或协助调处纠纷30起。同时,他还积极参与法律咨询的解答工作,近3年累计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他通过对归正人员的帮助,使很多人树立起了生活的信心,重新融入社会。
楼志余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浙江省基层站所行风建设先进个人。2008年度,他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受到了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的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