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输赢上万元,有人输了几十万元。“新同城游”成变相赌博网站
为赌博游戏网站提供“银子”买卖,也涉嫌赌博。日前,嵊州市检察院就对几名涉嫌为“新同城游”网络赌场贩卖“银子”的当事人作出了批捕决定。
嵊州多人栽在“新同城游”
许多人都玩过“同城游”,在这个网络游戏平台上,囊括了各种棋牌类和其他小游戏,大多数游戏需要用人民币购买虚拟货币“银子”后才能玩。游戏平台通过出售虚拟货币,供玩家游戏,赢家赢得大量“银子”之后,就可以兑换成人民币。许多人沉迷其中,去年晚报曾报道过嵊州一位青年因玩“同城游”,而输了两套房子一辆车子。
近年来,有一种新的投注数更大的“新同城游”在嵊州风靡,许多玩家输钱后,开始向当地市长热线、公安部门举报。
“经朋友介绍知道了‘新同城游’,进去玩了后才知道里面玩得很大,压一把就是输赢几百元,有的一把就是上万元,我朋友玩这个输了几十万元!‘新同城游’已成变相赌博。”有市民反映。
公安端掉游戏网站
在接到多起举报后,嵊州市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查出了“新同城游”在外地的总服务器,成功将该游戏网站端掉。办案人员介绍,行动在6月22日进行,当天该游戏网站即已打不开了。
值得警醒的是,该案共查出30余人因为为“新同城游”网络赌场贩卖“银子”,已涉嫌赌博。这些人中绝大部分为网吧经营者。上周,嵊州市公安局就犯罪情节较重的5名犯罪嫌疑人向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于7月29日对5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倒卖网络“银子”也是赌博
经查明,2010年12月份至2011年6月22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裘某、沈某、黄某等人以代理商的身份,从“新同城游”游戏网站QQ名称“为您服务”“台州金库”处,以35元/100万两的价格、通过银行卡网上转账或淘宝网网上购买的交易方式,购得“新同城游”游戏的虚拟“银子”。再分别以35元/100万两和40元/100万两的价格将购得的“银子”出售给“无剑道”“爱国者”“一点通”等网吧的代理商和玩家,从中赚取从上级代理商处获取的奖励以及差价数万元。
如果说裘某等3人属网银“批发商”,犯罪嫌疑人郑某、宋某则是“零售商”,两人以同样的方式和35元/100万两的价格从许某处(在逃)购得“新同城游”游戏的“银子”,分别在嵊州市红蜻蜓网吧和世纪网吧,以40元/100万两的价格将购得的“银子”出售给玩家,总计出售银子约300多亿两,赚取差价数万元。
嵊州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介绍,由于“新同城游”涉及的下注金额非常大,根据有关法律,可以明确定性为赌博网站。据了解,关于网络赌博游戏是否定性为赌博一直存在争议,此前国内其他地方还没有将“新同城游”定性为赌博的先例。
办案人员认为,根据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检察院正是依据上述第(三)项对5名涉案人员作出了批捕决定。【来源: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