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镇同时也获此称号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繁荣,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日前,省文化厅命名60家单位为2011—2013年度“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绍兴市共4家单位榜上有名,嵊州市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为嵊州吹打)和金庭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为金庭高跷)名列其中。
据悉,“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由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报,经省文化厅实地抽查、验收、评审后命名。从今年开始,我省对“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评审一次,对已命名的“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下一次申报时进行重新审核、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将从“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