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宜茶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分支机构截止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日尚未参加二0一0年度企业年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尚未接受二0一0年度年检的企业予以公告(名单附后)。相关企业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接受年检,并接受处罚,逾期仍不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未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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