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2011年8月10日
表姐弟俩特地从萧山赶到嵊州,只为盗剪一些苗木枝条,谁知在盗剪过程中,被苗木户抓个正着,而且由于涉案金额比较大,近日,两人被我市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取有期徒刑。听到这个结果时,两人后悔莫及。
陶某(女)和陈某是表姐弟关系,两人都是河南人,在萧山打工。今年3月20日左右,陶某打电话给陈某,说准备去嵊州搞些苗木枝条来扦插,还让陈某去承包几分地来,并说嵊州有人在接应的。
3月26日下午,陶某和陈某开了一辆小货车,从萧山赶到嵊州,并在城西大转盘处与嵊州的接应人接上了头。当日晚上9时,陶某和陈某在嵊州两个接应人的带领下,来到一处种有红叶楠木的花木田内。然后,在田里盗剪苗木枝条,他们在每棵已做好树形的球状树冠上剪下二三十根枝条,然后再换一株剪。
正当他们剪得不亦乐乎之时,苗木田的主人到田里巡查发现了他们,结果陶某和陈某被闻讯赶到的村民抓住,而一男一女的两个接应人则乘乱逃走了。
经有关部门评估,陶某和陈某等人共盗剪红叶楠木308棵,造成苗木户近1万元的损失。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最后,陶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陈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记者后记:可能会有很多人觉得,剪几株苗木枝条、挖几棵树并不构成多大的罪,但从上面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想法最好还是及时消除,盗剪枝条也好,盗挖苗木也好,只要到达一定的数量,也会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