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昨日上午,省委召开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工作。省委书记赵洪祝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宣读表彰决定,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
我市市委书记金志,市委副书记、市长阮建尧,市委副书记马志龙,市人民法院院长应芙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飞在嵊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浙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坚实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实基础的重要途径。会议强调,“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拓展,必须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管理理念上下功夫,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的氛围,要创新普法工作内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创新普法工作形式,以实际案例进行普法教育。二是要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管理体系上下功夫,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建设,及时清理不切实际,不合时宜的地方性法治规章。三是要在公正司法、规范执法上下功夫,加强执法规范工作,推进司法公正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四是要在完善社会管理平台上下功夫,着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着力构建便民服务体系。五是在依法监督上下功夫,完善监督体系,规范各类公开制度,健全问责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绍兴市随即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