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职工因住院治疗及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有关规定,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推行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8月8日、9日还在《今日嵊州》上进行了公告。为进一步帮助职工加深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就有关问题回答了本网记者提问。
记者: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由谁主办的?
答:是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主办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与商业保险公司一样,都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不是一个金融机构,区别在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服务职工的一个社团组织。
记者:为什么要推行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09]76号)中提到"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医疗互助活动"。推行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目的是提高和完善我市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体系,缓解职工因病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过高的压力。是进一步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配合医疗全覆盖,构建和谐嵊州的重要内容。
记者:哪些人可参加职工互助保障?
答: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必需是参加嵊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的互助保障只要是企业职工就可以参加,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障必须由单位工会统一办理,不接受社会闲散人员参加。
记者: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有何好处?
答:参加的好处主要体现在职工住院或患特殊疾病需门诊治疗和发生意外伤害时,住院纳入社会医疗统筹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自付承担部分可以报销70%(没有住院次数的限制)。发生意外还最高还可赔付2万元,这样可以缓解职工住院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压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记者:交费标准和保障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交费标准为 88元/人/年,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生效期为30天。
记者:跟通信公司合作是怎么回事?
答:为了使职工更好地得益,绍兴市总工会跟三家通信公司商谈了合作意向,也就是说只要你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所保的金额由通信公司送你等额的话费,这样职工既参加了住院保障又能得到白送的话费。你如果不要参加送话费的活动也可以。
记者:职工如何领取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金?
答:单位经办人或被保障人填写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金给付审批表一份(也可直接到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窗口填写);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专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保中心结算单(如发票原件确需在其他部门报销,可在出具原件的同时,凭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说明理由);出院小结复印件和被保障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他人代办,须带代办人身份证;被保障人的医保卡,到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窗口办理,确认后保障金直接打入职工的医保卡中。
记者:何种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可以报销?
答:1.会员因住院治疗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生自付医疗费时,根据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并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条件的部分,可按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
2.会员因急诊抢救并收入住院留观7日内的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可按照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
3.会员因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范围的门诊就医医疗费,如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等,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可按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
记者: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有何特点?
答:1.保费低、保障高。保费每人每年88元,平均每人每月7元多点,却能报销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个人自付部分的70%,发生意外时还有一份意外赔付。
2.手续简便、服务快捷。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保交费、理赔到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窗口统一办理。交费、报销全过程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单位,方便职工。
记者: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与社会医疗保险既有关联又有区别,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具体表现为:
1.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自付部分,就是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报销的范围。
2.起付线以下及自费药部分不属于医疗报销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也不予报销。
3.社会医疗保险全额报销的,因没有自付部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不再给予报销。
记者: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限内发生工作调动或失业,是否还可继续享受互助保障待遇?
答: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限内发生工作调动或失业,只要继续参加绍兴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在本保障期限内生病住院的仍可享受互助保障待遇。
记者:职工因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怎样办理互助保障金的给付手续?
答: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的职工经医保部门同意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可先到市医保部门结算费用,然后凭市医保中心的结算单到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办理给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金。
记者: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待遇?
答:(1)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工伤、生育、职业病和有责任方负担的医疗费用;
(3)医院误诊及医疗事故导致;
(4)酗酒、吸毒、艾滋病、滥用药物、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所在单位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
(6)原子能或核能装置的污染或辐射造成的伤害和疾病;
(7)故意行为、挑衅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记者:企业为在职职工交纳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费是否可列入企业成本?
答:企业凭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提供的专用发票可以在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