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买卖土地
日前,原绍兴嵊州市鹿山街道李西村(原西求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邢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被绍兴嵊州市公安机关列入网上在逃人员通缉。
早在2008年,嵊州鹿山李西村村民袁春华等村民代表曾到《市场导报》“阿德哥讨说法”栏目举报称,该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邢某涉嫌破坏村基本农田买卖土地、挖沙盗沙等违法行为,其中包括毁坏农田69.7亩、违法占地建房60起(占地面积超1万平方米)、非法采沙28亩等违法行为,“邢某出卖集体土地对象涉及部分政府部门公务员及亲朋好友”。
接到举报后,导报将相关材料报送浙江省、绍兴市相关部门后,引起重视。多部门历时3年调查,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嵊州李西村经济合作社非法转让土地案和李西村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案,经过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初步调查,两案主要当事人涉嫌土地犯罪,查证20起违法占地建房案,已依法作出限期拆除、恢复原种植条件等行政处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到现在还没有执行一个。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当事人不配合等原因,案件调查进展不大,还有不少建房户(40户)未取得谈话笔录,“凭本局的工作职能范围的力量已难以进一步深入调查,我们已把整个案子移送公安。”嵊州国土局副局长金国勇对导报记者说。
法院是否未对国土部门已申请的20起违法占地建房进行强制执行?嵊州市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林先生解释,通过调取相关案卷和向行政庭庭长了解,2008年3月,嵊州国土局申请对非法占用李西村集体土地建造住宅户予以强制拆除;法院受理一周后,作出对原李西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邢某非法占用建造住宅的183平方米土地予以强制退还,对该土地上新建的三间二层半(已结顶)住宅一幢准予强制拆除的行政裁定。“邢某违法建造的行为,是在李西村实施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与本案被执行人相同的违法建房情况在该村出现较多,如果执行了邢某,其他违法户执不执行?我们在同年8月,法院再次作出中止执行的行政裁定,至今确实还没有执行”。导报记者问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没有强制执行时间表?“目前还不知道。”分管行政庭、监察室等工作的副院长吕永华说。
国土部门对原李西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邢某非法转让土地等案件已移送公安的说法,得到了嵊州市公安局的证实。嵊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晓国告诉导报记者,邢某涉嫌犯罪已列入网上在逃人员,“现在我们‘清网行动’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