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市第三届“道德楷模”颁奖晚会在天乐集团文化宫举行。嵊州传媒爱心公社荣获“爱心帮扶道德楷模”称号。
在我国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来临之际,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道德楷模,弘扬道德新风,推动道德实践,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风尚,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了第三届“道德楷模”评选。经广泛推荐,认真审议,林阿桃等10名同志(集体)被评为“道德楷模”。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国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自军,副市长夏春燕,市政协副主席丁法军出席颁奖晚会,并为“道德楷模”颁奖。图为荣获“道德楷模”的嵊州传媒爱心公社社员代表上台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