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国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又有一位市民以自己的行动弘扬了道德新风。
昨日下午2点半左右,一位中年妇女匆匆走进剡湖派出所,将一只钱包交给值班警官。“民警同志,我捡到一个钱包。”值班的宋警官接过妇女递过来的钱包,发现里面有600多元人民币和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徐伟峰,江西赣州人。
该妇女叫裘小燕,昨天上午她在国商买东西后沿北直街步行回家。在文化广场东入口附近,她发现地上有一只钱包。“是谁丢的钱包?可能是小偷偷来后扔掉的吧?还是不要管它。”走出几步后,裘小燕想还是应该看一下,又返回来捡起了这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好几张一百元钞票和一些散钞,还有一张身份证。她拿着钱包东张西望,试图寻找失主,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根本没有失主的踪影。等了好一会儿,没看到有人来找,裘小燕只好带着钱包回到家里。
“丢钱的人肯定会很急。怎么办呢?”“有事情,找警察。”一个念头在她脑中闪过。“既然有身份证,我想警察是可以找到失主的。”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50来岁的裘小燕多年前下岗,一直没有工作,生活主要靠其丈夫的收入。“不管自己生活如何,绝不能贪小利,我做的只不过是普通市民应该做的事而已。”裘小燕对此平静地说。
宋警官告诉记者,捡到钱包还特意送到派出所来,这种拾金不昧的好事在当前已不多见,确实需要大力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