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据悉,我市现行居民气价为2005年制定,价格标准为2.9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10元/立方米。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场供求状况和公众的承受能力,拟适度调整天然气的销售价格。方案一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由2.90元/立方米调整为3.5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调整为4.90元/立方米;方案二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由2.90元/立方米调整为3.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调整为5.50元/立方米。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对发改部门拟定的两个调整方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据了解,市发改局将综合听证代表和各方面意见,上报市政府最终确定气价调整幅度和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