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杨浦区阳阳公寓6号楼的居民反映,大楼门口没有无障碍设施,高高的台阶给楼内老人出行造成不便,一些行动困难的老人只能坐轮椅乘电梯下到底楼,但是被台阶所阻出不了大楼。他们迫切希望在门口安装坡道和扶手,而且已经有居民拿出了设计图纸,但苦于缺资金,迟迟无法落实。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阳阳公寓6号楼是一幢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高层建筑,大楼门前共有8级台阶,但没无障碍设施。
负责管理小区物业的曲经理告诉记者,建造无障碍设施需两万元资金,现有的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电梯养护,如果动用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此前,物业已征询过大楼居民的意见,最终未能获得通过。
该楼的一位老年人感叹地说:“由于不能实现我们‘无障碍出行’的愿望,只得呆在家里眼睁睁地羡慕别人的出行!”
征得其他业主同意是一道坎
记者从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2003年以来,上海已进行了两轮无障碍设施改建和新建工作,范围遍及公共建筑设施、公共交通建筑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特殊设施、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等。
在两轮无障碍设施改建和新建中,市政府先后拨出2.3亿元补贴资金,各区县财政相应匹配以及社会各方面出资近5亿元。
但由于多种原因,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有许多空白。
市无障碍推进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从《物权法》出台后,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建和新建的决定权就落到了业主手上,即使不存在资金问题,只要有三分之一以上业主表示反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就可能搁浅。
据悉,在一些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新建和改建过程中,就曾有不少业主为了个人利益提出种种反对意见。例如,有的底楼业主认为新建坡道会使自己住所的私密度大大下降,有的业主担心新设坡道的位置会影响住所布局,结果导致有的住宅门口坡道已经施工完毕,但由于少数业主强烈反对,却不得不再次拆除。
上海市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张国良指出,部分居民忽略了无障碍设施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意义。“这就需要居民站在维护公共利益的立场上,为推进无障碍建设扫除障碍。”
应通过立法改善无障碍环境
据介绍,目前上海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尚无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同时,由于现有法规的相关条文操作性不强,效果也不甚明显。
一直关心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全国政协委员王树明,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呼吁我国早日制定出台无障碍法。他认为,必须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纳入国家立法计划,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有效地改善我国无障碍环境,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应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等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