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山工商干部不断强化人性化执法理念,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经济秩序,为构建辖区和谐工商打下了良好基础。
夏季露天茶室备受市民青睐,但鹿山工商辖区内下马桥至西桥江堤等6家露天茶座都属于无证经营。工商部门在检查中,考虑到经营者行为并无主观恶意,且后果不严重,就未作出处罚,只要求经营者尽快补办。
像这样的多作换位思考、多为群众考虑的做法,已经成为鹿山工商所执法的惯例。所里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12种不罚的情形,如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或者超范围经营的;具备开业条件,但未办理营业执照或在办理营业执照期间提前开业,时间未超过15日的等等。这些制度的推行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此外, 按现有法律法规,工商执法存在较大弹性,对相同的违法事实,处罚的上限和下限往往有高低悬殊,这就容易给执法不公留出空间。为此,鹿山工商以过罚相当、纠查有度的原则,力求实现“罚款裁量一标准”,如处罚幅度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相同地域内不得因人员等因素差异而对相同情节、相同事实的违法行为作出不同的行政处罚等等。对社会弱势群体、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一般违法行为的,实施行政处罚应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引导其合法、规范经营。
温情、亲和的人性化执法理念的推广,合法、合理罚款幅度的平衡,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不少人表示,“即使被处罚了,这样的执法方式,我们也没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