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好心把摩托车借给他骑,结果他却偷偷配了钥匙,然后一转身,就叫人用他配来钥匙开走了朋友的摩托车。近日,这个“损友”因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陈某是江苏人,今年才18岁,他自从跟父母来我市打工后,嫌上班辛苦,从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间,他跟一帮与他差不多年龄的小青年一起,经常干些偷盗的事情。最后,竟然连朋友的摩托车也不放过,他自己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去年11月份的一天,陈某看到朋友樊某在玩,想到他平时有一辆摩托车在骑,便向樊某借用,樊某爽快地同意了。陈某骑着樊某的摩托车来到长乐镇,找到一家配钥匙的铺子,配了一把樊某摩托车的钥匙。随后,陈某将摩托车骑回家,将车子连同钥匙还给了樊某,但配来的钥匙他却留下了。
当天夜里,陈某与另外的朋友朱某、杜某商量,一起去把樊某家的摩托车偷出来。随后,平时跟樊某不熟的杜某拿着陈某配的钥匙,到樊某家的车库把摩托车偷了出来。
偷到车子后,陈某将摩托车牌照扔掉后,将摩托车作为了自己的坐骑。后来,由于陈某的摩托车与别人的车子撞了,他就将摩托车以300元的低价卖给收废品的。据估价,陈某所偷的摩托车价值2880元。
偷了摩托车后,陈某还与同伙多次盗窃,到今年7月份陈某被抓时,他参与盗窃案子已达8起,盗窃的财物价值已超过3万元。
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其作出上述判决,与他一起参与盗窃的人员也一一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