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小偷不送派出所,而是自己“处理”,还索要“私了费”。近日,犯罪嫌疑人白某、刘某、韩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8月29日凌晨,嵊州市三江街道讴歌KTV里的保安抓到了来KTV偷东西的卞某、黄某等人。事后,该KTV的总经理白某,就伙同下属刘某、韩某等人前去保安室查看。因为先前KTV遇到过好几起偷车事件,给KTV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于是白某等人非但没有打电话报警,将小偷送往派出所,反而私自把他们非法关押起来。
关押期间,白某等人非法使用暴力,采用电棍击打,拳打脚踢的方式迫使卞某等人交代作案的经过及同伙的名字,然后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积极“充当”警察的角色,分别把其他小偷抓回KTV,随后把卞某等人分别关押在保安室、文员办公室,派人看管,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接着,白某又让卞某等人通知家属来KTV,利用卞某等人及其家属害怕受到处罚的心理,提出让他们分别拿出2000元钱私了。最后白某等人获得“赔偿金”共计5200元,之后才陆续把卞某等人释放。卞某被放后报警。【来源: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