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全乡党政干部、各村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让全乡乡民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校 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宗旨
按照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社会安全状况的实际,积极推进王院法治建设,增强乡民法律意识和安全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积极构建和谐而美好的王院。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
四、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书记、人武部长任副组长,组员由综治办、司法所、禁毒办、计生办、流管办等下直办公室成员组成。
五、活动内容
组织党政干部、各村干部及乡民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法》《计划生育法》《征兵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全国范围内各项安全事故以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各村广播时行普法知识的宣传,让村民了解“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由来及宣传口号。
(二)召开一次普法主题班会。
(三)组织党政干部、村干部观看《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片》,并要求每名观看的党政干部写一份观后感。
(四)安排司法所长及法律顾问下村进行一次普法知识讲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全乡普法活动,是对全乡党政干部、村干部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乡的重要步骤。全体党政干部一定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好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要把此次教育活动与综治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制和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本乡实际出发,作出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宣传办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党政办作好布置工作。具体活动的承担部门要精心策划、组织,领导小组要做好本次活动的全面协调及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