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选举人大代表
我市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法定选举日为2011年12月28日。为让全市选民对这次选举工作有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本报记者特地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选举委员会主任叶江仁。
问:搞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这次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第一,对于实现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对于加强我市基层政权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把他们信得过的人选进国家权力机关,这将有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加强和改善基层政权组织的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问:这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与往届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这次选举法修改的突出特点和主要精神,可概括为“实行一个相同”、“体现三个平等”。“实行一个相同”,就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体现三个平等”包括:一是人人平等,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地区平等,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有关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三是民族平等,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三个平等体现了我国国体、政体的内在要求。
按照修改后选举法“城乡同比”的要求,机关系统选区作适当调整,乡镇(街道)不变;机关系统代表数相应减少,部分乡镇(街道)代表数适当增加。
问:这次换届选举的计划安排是怎样的?
答:这次全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阶段,时间为11月26日至12月8日,凡年满18周岁(即公历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农历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六日24时以前出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于12月8日前到划定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第三阶段为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时间为12月9日至1月6日,12月13日张榜公布第一轮候选人名单,12月21日各选区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2011年12月28日为全市选举日,选民在登记的选区参加投票;第四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为2012年2月底前,各乡镇召开新一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在明年1月20日前完成,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在明年2月底前召开。
问:选民怎样行使好自己的选举权?
答:人民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大事的。每一个选民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加各项选举活动,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出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当代表。选民应积极主动地参加选民登记。在每一选区都设立了登记站,选民应主动地到登记站进行登记,选举工作人员也会上门登记,选民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流动人口中的选民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对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
选举代表实行无记名投票。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须持选民证领取选票,到本选区设立的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的选举大会参加投票。老、弱、病、残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病残不能填写选票的,可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被委托人必须尊重委托人的意愿。投票期间外出不能回选区参加投票的选民,经市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问: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应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答: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要把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在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问:怎样确保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为了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用暴力、威胁、欺骗或其他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都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