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嵊州人陈某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起小事故引发祸端,陈某后悔莫及。
今年2月4日晚上8点多,46岁的嵊州三界人陈某一家与弟弟小军一家,乘坐一辆商务车从嵊州城区亲戚家吃了晚餐回家。车子眼看就要到家,途经三界镇黄荆山村路段时,陈某的车子与另一辆轿车发生刮擦。于是双方停车后发生争执。后交警赶到经处理后事态平息。
当天晚上11点左右,老陈又叫上了儿子小陈和外甥等人驱车来到三界镇陈村,找到了陈某家要求道歉。争执中陈某手里拿着水果刀朝老陈刺去,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来源: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