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溪村采用“村财政补贴部分,村民个人缴纳部分”的方式,率先完成本村2012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收缴工作。期间,村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等积极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政策,并带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群众参与度达到90%以上,全村参保农民有了基本的医疗保障,真正将这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