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主徐玉良展示嘉庆间地契文书。
近日,网友在市区东后街徐玉良开设的收藏品店看到几十张老的地契文书,大小格式不一,内容多样,这批资料从清乾隆到民国时期都有,最早的距今已经有两百多年历史,其中最显眼的当属一份清代嘉庆年间加盖官印的地契文书,对嵊州当时土地交易和管理政策等都有着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
这份文书含嘉庆元年尾契一份,随附嘉庆六年绝卖基地的买卖文契一张,在薄如蚕纱的宣纸上盖有五方朱色官印。以毛笔书写的绝卖文契大致内容是本地人邢圣谟将祖先遗留的基地两间绝卖给黄贤悌,末书立契人、中间人和代契人姓名。这份民间契约,相当于合同文书,将土地产权置换等事宜交代和规定得一清二楚。
地契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旧时多在宣纸上用毛笔书写而成,后期又出现木刻版、雕版、石雕、铜板雕、木雕、印刷等多种形式。古时的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向官府交税的叫税契。官府办理过户过税手续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加盖州县官印就成了官契或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
作为古代土地制度的重要凭证,国人历来对其珍重有加,家传地契一般均会精心保管,如今地契早失去凭证的作用,但对于喜爱地契收藏的人来说,则有一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