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浙江省嵊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了解到,2011年以来,该市建立了违法用地零容忍机制,全年共组织执法巡查2404次,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39起,累计拆除违法建筑物330起,拆除面积11.93万平方米,有力打击了违法用地行为。
去年上半年,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委员会是违法用地处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的处置工作。违法用地处置实行一个口子进出,处置以拆除并恢复原状为基本要求。一般案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指挥部业务小组。不能按期处置完毕的,应报经业务小组书面同意,最多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的同时,该市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党校、报纸、网站、宣传栏等载体,采取培训、曝光违法用地名单、张贴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及政策,营造了严控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