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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五年一度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嵊州市司法局局长王建勇荣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授予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司法工作者。
王建勇自2007年担任嵊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来,带领嵊州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助推经济发展,开展“抱团式”法律服务活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化解危机。在2008年、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和奥运、世博安保工作中,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