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春节期间对公务用车实行封存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春节期间公车管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公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实行封存管理。2012年1月22日至28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的公务用车,除保留必要的值班车辆和应急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入库管理(特种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封存车辆的钥匙由本单位专人负责保管,待节后再启用。部门下属单位的公车封存工作参照执行,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值班车辆由各单位统一调配,使用时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重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等规定。对违反公车私用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酒后驾驶公车的,一经查实,除严格依法处理外,还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春节期间,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将对公务用车封存管理情况开展明查暗访。节后,市纪委会同公安部门,利用交通监控录像等技术资料,采用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各单位公务用车行车轨迹,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春节期间公车管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管理措施,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监督,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封存车辆型号、牌照号码、停放地点等情况须于2012年1月21日下午4:00时前报市纪委党风室备案。联系方式:电话83033039;传真83030693。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