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春节期间全市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动态巡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动态巡查方针,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嵊市委办〔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开展2012年春节期间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动态巡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2年春节期间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动态巡查专项行动时间:2012年1月18日-2012年1月29日。
二、实施步骤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强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新闻传媒中心、广电总台制作相关专题节目,在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要对正反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各地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对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电视台要在重要时段滚动播出相关标语。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要在工业园区、过境主要公路两侧显著位置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容易发生的重点区域通过设立展牌、挂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重点宣传,本单位专项行动期间的宣传活动、工作安排及拆除活动要及时与全市春节期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动态巡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市电视台联系。通过上下联动,在舆论上形成一种高压的态势。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要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对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的户、村、地区要全面掌握,加强本级巡查,重点盯防。
各级巡查组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随机巡查,动态巡查人员在巡查或接到举报时,对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说明其违法行为将产生的后果和要为此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中止和纠正其违法行为。
⑴村、社区干部在巡查时,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同时向联村干部和巡查队报告。
⑵联村干部要将制止情况向片长、巡查队报告,巡查队同时向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到现场制止,对违法的建筑物及时拆除。
⑶巡查队在现场制止、拆除违法建筑物时,遇当事人阻扰无法及时拆除的,巡查队负责人应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值班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向主职领导汇报,并及时制订方案处置。
⑷对一般违法建筑物,原则上应在当天拆除;对难以当天拆除的,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动态巡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应在5天内处置完毕。对已制止或拆除的违法建设行为,各地要在一周内进行回头看,发现反弹情况应坚决制止。
⑸对重大违法案件,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职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全市春节期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动态巡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⑹要畅通举报渠道,各单位必须确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保证24小时随时接听、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通过信件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的问题,也要及时受理、处置、反馈。国土系统工作人员按原要求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清醒认识查违工作对于我市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装备保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市里已成立全市春节期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动态巡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也要相应成立动态巡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巡查队并制订动态巡查实施方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此次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动态巡查专项行动时逢春节,任务重、难度大、矛盾多。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把开展专项行动当作当前一件大事来抓,既要坚定信心、果断行动,又要注意把握原则、讲究方法,使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难点、重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迅速解决,做到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要明确巡查队和村、社区干部及联系村干部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第一顺序责任人,对区域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村、社区干部及联系村干部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举报)。巡查队要及时发现、及时阻止。要严格依法履责,实施过错责任倒查。各相关单位应切实落实查违共同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到位,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抢建案件进行过错责任倒查。供水、供电部门要坚决切断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水、电供应;建管部门要查处参与违法建设的施工队伍;公安部门应配合查违执法部门,维持查违现场秩序、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并对违建当事人依法立案查处;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因巡查失查、渎职造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党员、干部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村干部等)实施、变相实施或怂恿、包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以外,一律按照党纪、政纪追究责任。
3.立足长效,建章立制。要以这次春节期间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动态巡查专项行动为新的起点,建立健全我市查违控违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要前置管理,源头防控。要变“被动管理”为源头防范、“萌芽控制”。强化事前指导,政策法律宣传到位,友情提醒在前;事中跟踪监管,提前介入工作到位,督促整改在前;强制拆除时,执法程序到位,动员鼓励自拆在前,避免一些盲目建设的当事人减少损失,有效消除管理者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二是网格管理,严格监管。健全查违控违工作网络,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信息员(楼栋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工作格局。相关职能部门对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到有据可依,照章办事。三是统筹兼顾,堵疏结合。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要抓好私房报批管理,严格建设项目选址程序。完善需建房的对象公示制,做到有公示牌,有公示内容,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