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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孔明灯”,争当文明市民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钱爱武 2012年02月05日 

  龙年元宵节来临之际,为防止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越秀社区积极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在宣传窗和黑板报上张贴和抄写元宵节期间禁放“孔明灯”的通知。由于“孔明灯”是以固体酒精等燃料为热源,在施放过程中受气流的影响,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纸制灯罩,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居民屋顶、阳台、草地、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为此,社区提醒市民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做好元宵节消防安全,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争当文明市民。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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