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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违反“双禁”规定被拘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2年02月08日09:16:08 

“双禁”严管 昼夜巡查 多部门配合

    昨日零时左右,大街上闹元宵的人群已经散去,但为了保证市区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市公安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联合执法,开展了“双禁”专项整治行动。

  天下着小雨,市区各派出所的警务人员按照行动部署,于零时前到达各自的巡逻点进行“双禁”工作的管控。从昨日零时到上午8时,市公安局共出动300余名警力,30辆警车,在市区布下了30个固定点,6个流动点,开展地毯式排查,一经发现违反“双禁”规定,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立即作出快速反应,阻止和查处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零时左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永明先后到三江派出所、鹿山派出所和剡湖派出所,听取了各街道派出所“双禁”工作的部署情况,对坚守岗位,工作在“双禁”专项整治行动一线的警务人员进行慰问。他指出,所有警务人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双禁”工作,发扬顾全大局、团队协作、连续作战的精神,把“双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市民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人居环境。

  据了解,在“双禁”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天,两名市民因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现场抓获。凌晨1时左右,某酒店工作人员陆某某在下班后,携带了三枚小鞭炮在嵊州大道燃放,正好被巡逻经过的民警发现。上午8时左右,某店开门营业,店主刘某某为了图喜庆燃放了一个烟花,被巡逻民警发现后现场抓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两名违禁人员均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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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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