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购冰箱彩电等五种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近10万台
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开始于2009年6月1日,是全国第一批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九个省(市)之一,原定实施时间为一年,后经几次延长后,暂定于2011年12月31日结束。
我市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两年多来,全市单位和个人共换购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等五种家电以旧换新产品99927台,发放补贴资金2871.27万元,其中2009年度换购家电以旧换新产品1693台,发放补贴资金49.22万元,2010年度换购家电以旧换新产品47754台,发放补贴资金1351.24万元,2011年度换购家电以旧换新产品50480台,发放补贴资金1470.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