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推进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近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2011年,市纪委、监察局共立案111件123人次,党纪处分106人,政纪处分17人,其中开除公职2人,移送司法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10余万元。
近年来,我市坚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严肃查办案件和预防腐败相结合,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管理和社会管理秩序等领域的案件,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有案必查,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力度,尤其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一经查实,绝不手软。去年共查处乡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起7人次。通过办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
近几年,一些村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审核监督环节也相对薄弱,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财产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渐增多,给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造成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稳定。为此,市纪委、监察局将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和各级基层纪委形成合力,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1年,全市共查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24件,给予27人党纪处分(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8人,村主任11人,其他村干部8人),占案件总数的22%,为“和美越乡”建设营造了廉洁的环境。
近几年来,我市非法交易土地、违法违规建筑的情况较为严重,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目无法纪,参与其中,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和国土、规划、城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严肃查办土地类违纪违法案件。2011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土地违纪违法案件38件,党纪处理38人次,有力地遏制了此类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