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5日 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朱钦苗主任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对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工业强市、实干兴市”的工作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代表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和保障,积极发挥代表的作用;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不断进步;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努力把人大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推进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嵊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