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解决了,消费者也从中学了一招
买东西开发票,理所当然。可是嵊州的陈女士,却因为要求开发票,而被专卖店与生产厂家推来推去,这让她很是郁闷。
去年底,陈女士在绍兴县马山一家寝具专卖店订了两张磁疗床垫,支付了6万多元现金后,没过两天就拿到了货。货到后,陈女士向专卖店业务员提出开发票的要求,并要求发票上的购买人写一家贸易公司的名字。但对方表示,如果要开公司抬头的发票,只有床垫的生产厂家才能开。陈女士于是联系了厂家,但没想到对方却让她先以那家贸易公司的名义汇张支票过去,然后才能把发票开过来。
对此,陈女士怎么也想不通。厂家解释说,这是因为厂家是专门针对专卖店销售的,如果要开发票,厂方只能给专卖店开,而如果消费者要厂方开的话,那钱就得汇到厂方这里,6万多元现金由专卖店退给陈女士。
厂方进一步解释,一般专卖店领取了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到税务部门领取发票,消费者应该向直接购买的专卖店索要发票,税务上不允许厂方直接给消费者提供发票,否则厂方就是在帮专卖店逃税。
陈女士觉得有道理,于是再次联系了专卖店,但对方却吞吞吐吐,在陈女士的再三追问下,对方只好说了实话,原来他们无法提供陈女士需要的那种发票,他们只有公司内部印制的全国统一专用票。换句话说,陈女士要的发票,还得找厂方去开。
最终,双方达成了协定,专卖店把陈女士支付的6万多元现金给厂方,然后由厂方开具发票给陈女士。
“事情虽然是解决了,但是以后我在买东西前一定会先问清人家可不可以开发票,这既是对自己权益的一种维护,也是避免以后发生纠纷与麻烦的好办法。”陈女士深有感触地说。【来源: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