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工作、生活压力过大,嵊州市民邢某借酒浇愁,醉酒后不仅打跑了妻子,而且还准备把自家房子也烧了。近日,邢某因放火罪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去年10月9日,邢某因工作、生活压力太大,就到外面喝酒,一共喝了半斤高度白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家了。在家里,邢某先与妻子吵架,将妻子打出门去,随后将家里的电视机、影碟机、电脑等东西全部砸了。坐在客厅里,邢某觉得非常沮丧,于是产生了在家里自焚的想法。
随后,他关好门窗,将房间的棉被等堆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着了,而他自己则坐在客厅里看着火烧起来。
住在邢某房子对面的谢先生看到险情后,连忙端水救火。邢某本不让谢先生救火,但当他听到谢先生说“你要害自己可以,但不要害了别人”这句话后,心里有所触动,就没有阻止谢先生等邻居的救火行动。后来,火被扑灭。
嵊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邢某故意在家里放火焚烧自己的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来源: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