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办案例入选最高院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
墙上挂着多幅感谢锦旗,执法4年时间,经她手办理的执行案件多达1624件,执结到位金额近1.4亿元。她办理的一起规避执行案件,在2011年作为浙江唯一一例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九起典型案例。马红红到嵊州法院工作已有24年,但做执行庭庭长只有4年时间里,她对于每一件案子,都认真负责,特别是涉及民生案件。“民生利益高于一切”,这是马红红始终坚持的工作原则。
关心困难群众
2010年临近春节的一天下午,一位妇女带着伤残瘫痪的丈夫汪某来到法院。原来,汪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下身瘫痪,经法院审理判决,可获赔50余万元。
案子审理结束时已临近年底,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但案件执行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一些手续,这必然需要一段时间,但汪某及其家人不理解,认为法院既然判了,赔款就一定要立即到位。
马红红了解了汪某家庭贫困现状后,一方面耐心跟他们释法说理,积极做好沟通劝导工作,另一方面通过与被执行人多次协商,筹得5万元后,不顾天寒地冻将这部分执行款送到汪某家中,并答应汪某春节后对被执行人财产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执行款到位。此时,汪某握着马红红的手连声道谢。
严惩弄虚作假
“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们要切实保护,对弄虚作假、规避执行的不法行为,我们也绝不心慈手软。”马红红说道。2010年,正是在她的前期努力下,一起李某与被执行人丁某虚假诉讼、规避执行案得以水落石出,并在2011年作为浙江唯一一例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九起典型案例之一。
2007年9月,丁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致其房产被嵊州市人民法院查封。2008年,法院陆续受理了4件以丁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总标的额为140余万元。同年11月,丁某被查封的房产被以37万元的价格拍卖。
2008年2月,与丁某有债务关系的李某为了多分得债权利益,指使丁某与其伪造了一张由丁某向李某借款35万元的借条,并于同年3月起诉至法院,庭审前双方达成还款调解协议,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李某依据该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也参与了分配。在执行过程中,丁某的其他债权人对此提出了异议。具有敏锐职业嗅觉的马红红,了解到李某与丁某借条存在猫腻之后,立即着手进行调查,通过走访相关人员进行摸排调查等后,成功还原了李某与丁某虚构债务的虚假诉讼事实。后来,李某、丁某也被追究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马红红在工作中做到了踏实苦干,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她也因此多年上级法院评为“办案能手”,2010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2011年又被省、市两级评为“十佳优秀执行员”。【来源: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