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关于2012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龙会社区按照“两项制度”的规定,于3月初在各个楼群张贴此公告,让每一户居民都有机会了解“两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公告中将浙政发[2006]5号规定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中的“本人及配偶均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修改为“本人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并将相关政策内容通知“两项制度”实施的重点对象,争取做到不错报、漏报、多报。
如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向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员领取申请表,并于2012年3月30日前向村(居)上报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的作弃权处理。2011年前已享受的对象不需申请。咨询电话:83110763 83116873 83180830(城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