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人均提高196元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96元/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获得增发养老金的对象是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我市有3.6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可享受到此政策。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调部分按退休人员月人均85元,退职人员月人均68元标准调整,缴费年限额度按缴费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标准调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获得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同时,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浙江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原工商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企业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以及职工死亡遗属等三类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也将相应提高。